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理邦仪器:300206 证券简称:理邦仪器 公告编号:2017-015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6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17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85,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4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理邦仪器;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306000 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先按每 10 股派 0.34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 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 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理邦仪器他非居民企 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 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8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4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 不需补缴 税款。】 1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除权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7 年 6 月 1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6 月 16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理邦仪器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630 张 浩 2 00*****285 祖幼冬 3 01*****421 谢锡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 年 5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17 年 6 月 1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理邦仪器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南海大道 1019 号南山医疗器械园 B 栋三楼 咨询电话:0755-2685 1437 传 真:0755-2685 0550 联 系 人:祖幼冬、刘思辰 2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实施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时间安 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理邦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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