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福星股份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福星股份,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已于2016年1月完成,公司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担任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7年12月31日。
2016年11月3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需要,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于2016年11月17日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关于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与承销协议书》,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的持续督导期从中信建投证券与公司签署该项协议之日起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之后的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经友好协商,2016年11月17日公司与国信证券签署了《关于的终止协议》。国信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建投证券完成。中信建投证券指派龙敏女士、曹雪玲女士担任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龙敏女士、曹雪玲女士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龙敏女士: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天润控股非公开、乾照光电非公开发行、海印股份资产证券化、海印股份非公开发行、沃森生物2013 年中票、科士达IPO、2007深圳中小企业***债等项目。作为保荐代表人现在尽职推荐的项目有:北京派特罗尔油田服务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项目、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曹雪玲女士: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曾主持的项目有:百花村公司债、海印股份资产证券化、津膜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海印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
media_span_url('https://epaper.stcn.com/paper/zq***/html/epaper/index/content_9013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