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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资产化是企业实现数据价值的核心中航产融,是在实现数据使用价值的基础上向实现交换价值迈进,进而逐步释放数据生产力的过程。企业通过深入挖掘数据价值,实现数据的资产化,明确数据资产价值实现路径,推进商业模式变革是大势所趋。各地已经对于数据资产化已经开展中航产融了各项探索,但从国内总体实践情况来看,数据资产化仍属于新领域,其通用的实现路径仍有待探索。本文盘点了近年来国内数据资产化的相关案例,为数据资产化的进一步探索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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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1
数据资产质押融资贷款
1.1
贵阳银行发放首笔“数据贷”
2016年4月28日,“全球首个数据资产评估模型发布暨中关村数据资产双创平台成立仪式”上传出消息,用数据资产进行“抵押”,贵州东方世纪拿到了贵阳银行的第一笔“数据贷”放款。
虽然大数据的价值众所周知,但由于标准化计量工具的缺乏,使得数据价值难以评估。为促进数据资产的流动性,中关村数海数据资产评估中心自2015年7月,经中关村国家示范区领导小组与国家工商总局共同批复成立。成立伊始,中关村数海数据资产评估中心就逐步联合各地政府及企事业单位,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促进中航产融我国大数据的流通,相继为国家统计局、贵阳市、重庆市、淮南市、盐城市等政府机构、北京公交一卡通、河北水务等政府机构和企业签订合作协议,进行数据资产的登记确权和评估;同时,与贵阳银行、华夏银行、中关村股权交易集团等金融机构开展了数据资产质权贷款、数据资产股权板块等基于数据资产的金融衍生品服务。
在中关村数据资产双创平台成立发布会上,贵阳银行总稽核师晏红武为贵州东方世纪发放了金额100万元的“数据贷”。他介绍说,风控永远是金融的第一要务,“数据贷”把数据提升至与传统抵质押品同等重要的高度,建立“数据质押”风控体系,在此基础上合法合规地开展数据资产质权贷款。
1.2
全国首单基于区块链数据资产质押
2021年9月9日,在浙江省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行动(2021-2023年)现场推进会上,全国首单基于区块链数据资产质押落地杭州,融资金额分别为500万元、100万元。
此次推进会在杭州高新区(滨江)智慧e谷举行,会上发布了《浙江省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年)》,正式上线了全国首个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浙江省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并举行了全国首张知识产权公共存证证书颁发仪式和首批基于区块链的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签约仪式。
活动现场,全国首批基于区块链的数据资产***协议正式签订。
由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分别向蔚复来(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凡聚科技有限公司,颁发浙江省知识产权区块链公共存证平台数据资产存证证书,企业与第三方签订许可使用协议书,上海银行、杭州银行与企业签订数据质押协议。
浙江凡聚科技有限公司将可穿戴产品上分析得到的沉浸式儿童注意力缺陷与多动障碍测评数据,经过数据脱敏、安全加密后存至区块链存证平台,计划许可用于儿童多动症干预治疗项目。通过担保公司增信,上海银行滨江支行将通过数据资产质押形式,为其授信100万元。
蔚复来(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垃圾分类运营活动产生的环保测评数据,存至区块链存证平台,计划许可用于居民垃圾分类分析项目。杭州银行科技支行将通过数据资产质押形式,为其授信500万元。
1.3
全国首笔千万元数据资产质押融资贷款
2022年10月12日,北京银行城市副中心分行成功落地首笔1000万元数据资产质押融资贷款,此笔贷款采用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科技”)的数据资产质押。
佳华科技是一家A股科创板上市公司,是集物联网智能制造、数据采集、数据融合、智能分析为一体的物联网大数据服务企业。
2022年7月30日,在2022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上,佳华科技入选全国首批数据资产评估试点单位。数据资产评估试点工作组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大数据中心、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有限公司、国信优易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与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成。经评估,佳华科技两个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和服务项目的数据资产估值达到6000多万元,促进了佳华科技数据资产“变现”。最终于2022年10月12日,佳华科技成功获得1000万元数据资产质押融资贷款。
在2023年7月5日举办的2023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上,佳华科技获得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正式发放的首批数据资产登记证书,并入选北京市数据资产入表试点企业。
据悉,佳华科技现有原始数据接近万亿条,经过清洗汇总后形成数据产品的数据达到200亿条,若能同样转化为数据资产,价值前景将非常可观。
1.4
扬州首笔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2023年8月,江苏罗思韦尔电气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T-BOX车联网信息数据”知识产权质押成功向苏州银行扬州分行融资1000万元,标志着扬州市首笔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落地。
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以企业合法拥有并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系统或存证平台取得证书的数据为质押物的一种融资方式,是数据资产化的全新探索。
江苏省是首批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地方之一,去年以来,扬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扬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引导企业在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系统取得证书,质押融资成功取得贷款,充分释放数据要素活力和潜在价值,进一步拓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这是金融科创业务的创新,对缓解科创型中小企业融资难有着积极的意义。
PART2
无质押数据资产增信贷款
2.1
全国首笔无质押数据资产增信贷款
2023年3月,凭借在深圳数据交易所上架的数据交易标的,深圳微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微言科技”)通过光大银行深圳分行授信审批,成功获得全国首笔无质押数据资产增信贷款额度1000万元,并于2023年3月30日顺利放款。(详情链接)
微言科技是一家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提供商,主要基于AutoML自动建模平台及隐私计算技术,为政府、金融机构及企业提供PaaS+SaaS数字化变革服务。
该项目中,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对微言科技提供的数据交易标的出具了法律风险评估意见书。深圳数据交易所对微言科技自身的资信情况以及律所出具的意见书进行了审核、评估,完成数据产品安全审核、平台公示、合规上市。光大银行总行数据资产管理部基于深圳数据交易所的数据商认证流程、上市产品与场内备案交易情况,协同深圳数据交易所与第三方权威机构完成微言科技数据知识产权确权登记、数据资产质量评估和价值评估。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联合有关单位,构建了一套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体系,为推进数据评估计价提供基础支撑。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结合企业数据产品的上架登记和内外部估值情况,综合评估后完成对微言科技的授信审批。
此次数据资产化实践,作为新型融资方式,为破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有益探索。
2.2
贵州首笔基于数据资产价值应用的融资贷款
2023年6月,贵阳农商银行与贵州东方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一笔授信签约,这是贵阳农商银行与贵阳市大数据交易所合作落地的全省首笔基于数据资产价值应用的融资贷款。
据悉,贵州东方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大数据洪水预报模型评估价值超过3000万元,成功获得贵阳农商银行首笔数据资产融资授信1000万元。
此次授信让贵阳农商银行在数据资产融资业务上实现了“从0到1”的跨越。该案例的成功落地,是贵阳农商银行继开展知识产权融资业务后的又一创新融资模式,为更多大数据及科技型企业拓宽了融资渠道,可形成数字经济与金融深度融合发展的集聚效应。
同时,该案例也是“数据”作为生产要素探索的先行突破,为推进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实现可持续数据资产化路径开启了一个良好开端。
贵阳农商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探索数据资产金融业务模式,抢抓数据流通交易、数据资产化及“东数西算”机遇,继续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提供丰富多元的金融产品,优化金融服务方式,以金融活水精准浇灌科技企业、以金融资源建设科技行业、以金融服务深耕科技领域,为“强省会”贡献更多金融力量。
PART3
数字资产保险
3.1
全国首单数字资产保险
2023年4月21日,国内首单数字资产保险在西安发布。本项保险项目由数字资产保险创新中心牵头,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进行承保,此次共为10家企业的数字资产提供了总额1000万元的保障。(详情链接)
业界普遍认为,数字资产保险的首单发布标志着数字资产保险创新“从0到1”的突破,在西安这座科创之城率先实现。记者了解到,数字资产保险是通过应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前沿数字科技,把企业研发、生产、销售过程中的各种数据有效转化为数字资产并进行确权,同时借助保险创新手段对数字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帮助企业保护商业秘密和核心技术,并进行科技保险的保障与赋能,为企业发掘数字资产价值提供有力支撑。
发布仪式上,10家企业获颁全国首单数字资产保险证书。“数字资产保险除了保护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还将无形数据变成了一种真正可以价值变现的资产,帮助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成就了权益保障与经济收益的双丰收。”西安五和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士说。
据悉,数字资产保险创新中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西安分公司联合西安市碑林环大学创新产业带管委会、因问科技共同发起,于2022年9月在西安全球硬科技创新大会上正式签约。创新中心以‘数字化确权’作为知识财产保护的起点,帮助企业了解并管理好自身商业秘密、隐私数据等宝贵的无形资产。而数字科技和保险科技的‘双强结合’,更有助于提升对企业无形资产的承保能力。
PART4
数据信托产品
4.1
全国首单数据信托产品交易
2023年7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首批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单位——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电网”),与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广西电网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能科公司”)正式签署了数据信托协议,并在北部湾大数据交易中心完成首笔电力数据产品登记及交易,标志着全国首单数据信托产品场内交易完成。(详情链接)
该数据信托项目中,广西电网作为委托人以信托形式将部分电力数据委托给中航信托。中航信托作为受托人负责托管数据信托产品。考虑数据信托产品有别于传统信托产品的特殊性,委托能科公司作为共同受托人对数据产品进行专业开发。数据易(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解决方案提供商设计数据信托产品结构。能科公司开发形成的数据产品,经北部湾大数据交易中心审核后上架交易平台,并最终完成场内交易及登记。
该项目为解决公共数据开放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提供了重要借鉴。在信托模式中,受托方对数据具有独立的管理权和收益分配权,可自行或委托其他数据服务商对数据资产进行运用和增值,一方面加快了公共数据价值释放,另一方面数据信托产品形成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财政负担。
PART5
包含数据知识产权的证券化产品
5.1
全国首单数据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
2023年7月5日,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一期杭州高新区(滨江)数据知识产权定向资产支持票据(ABN)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成功簿记,发行金额1.02亿元,票面利率2.80%,发行期限358天,为全国首单包含数据知识产权的证券化产品。
该资产证券化项目由杭州高新区(滨江)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等单位牵头,多家机构共同参与。其中,杭州高新金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发起机构;杭州高新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差额补足义务人;杭州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杭州高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作为担保机构;杭州银行作为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与资金保管机构;中国民生银行作为联席主承销商;华润信托作为发行载体管理机构;大成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中金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资产评估机构;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作为信用评级机构。该项目以四维生态、紫光通信、数云等12家企业的145件知识产权(其中:发明专利26件、实用新型专利54件、软件著作权63件、数据知识产权2件,评估价值1.43亿元)作为质押物,帮助企业获得证券化融资1.02亿元。
该项目作为全国首单包含数据知识产权的证券化项目,打破了传统融资方式,在实操层面形成了数据资产变现的有效新路径。
PART6
数据资产作价入股签约
6.1
全国首例数据资产作价入股
2023年8月30日,“2023智能要素流通论坛暨第三届DataX大会”在青岛国际会议中心成功举行。会上,青岛华通智能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青岛北岸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翼方健数(山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全国首例数据资产作价入股签约仪式。(详情链接)
据悉,本次发布的数据资产作价入股路径分为登记、评价、评估和入股四个环节,每个环节依据相关标准和指导文件予以实施:一是对经由合规审查通过后的数据资产进行登记;二是在《数据资产价值与收益分配评价模型》标准的指导下,通过建立评价模型来评价数据资产的质量;三是对数据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四是在三方合力下推动数据资产作价入股,华通智研院、北岸数科和翼方健数三方成立合资公司。
当前,数据资源与产品的市场价值化为数据的资产化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让数据以资产形式的诸种操作成为可能,数据资产作为企业出资入股就是其中之一。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牵头建设的“全国数据资产登记服务平台”于2022年11月4日正式发布,该平台明确了数据资产评估的应用场景之一便是“数据资产入股”,即“以数据资产作为数据股东投入资本,在成立公司时其初始资本占比”。
一旦数据资产能够入股,企业和其他组织就有充足的经济激励,对其持有的大量数据资源进行整合、治理,以期替代货币作为新设立企业的出资。新设立企业的各投资人既然接受了数据资产的入股,将会充分发掘数据的价值,或自用、或开发成新的数据产品对外交易,促进数据的流通。因此,数据资产入股是激励企业和其他组织进行数据治理、发掘数据价值、促进数据流通的有益手段。
思考与总结
上述案例展示了近年来我国数据资产化的探索成果,而数据变为数据资产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首先,数据资产需要予以确权。数据交易、数据资产化的前提,首先是明确其持有数据的合法性。因此数据确权是数据资产化的基础,也是实现数据增信的首要环节。数据的权利通常可以分为管辖权、交易权、所有权、使用权以及财产分配权。数据确权,就是要对数据的这些权利明确相应的权属主体,每个权属主体可以享受这部分权利,当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只有明确了数据的权属主体,数据才能成为一种资产。而数据只有成为一种资产,才能够在要素市场上交易和流通,从而更好地产生价值。因此,企业若想通过数据增信的形式成功贷款,申请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实现数据确权是第一步。但企业应注意目前数据知识产权受理处于试点阶段,要选择支持数据知识产权的地区申请,且该数据应当是经过一定规则处理,且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开数据。此案例中的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便是第一批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地区,其余试点地区还有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七地。
数据确权后,便是解决数据如何评估和定价的问题。数据交易的核心在于数据本身,而数据的质量对于数据交易来说至关重要。因此,数据资产质量评估应当是确定数据价值的必备条件。企业应选择综合性的第三方质量服务机构,该机构在做出数据质量结论时应结合国家推荐标准GB/T36344-2018《信息技术数据质量评价指标》,提供科学、准确性、一致性、完整性、规范性、时效性和可访问性的量化数据质量结论,作为数据交易各方的技术参考。近日中国资产协会发布的《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可以为数据质量服务机构和企业数据自查提供方向,进一步为数据资产评估提供了参考。该指导意见提出在数据质量评估时可以使用层次分析法(AHP)、模糊综合评价法和德尔菲法,对数据质量进行评价时,可以结合固有的数据质量和依赖系统的数据质量两个维度进行评价。
总的来看,当前阶段数据质押融资贷款和无质押数据资产增信贷款已经有了相对较多的探索,而数字资产保险、数据信托、数据证券化产品和数据资产作价入股等领域也展开了初步探索。这些创新成果打通了数据由要素到资产到产融创新的可行路径,而且实现授信还款、交易履约与合规评估等多主体业务协同完善数据商信用管理,推动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体系建设、数据资产创新与中小微企业融资等多个领域的快速发展。对于参与的数交所和银行来说,完成数据资产(交易标的)审核、激发数据资产价值、提高信贷管理的水平,也是有突破意义的探索。在实践的不断推进中,数据资产定价与验证等问题也将得到进一步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