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月最低工资标准普遍增加,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广西实际,决定对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全区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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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
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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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最低工资标准(元)
适用地区
月
小时
一类
1990
20.1
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的城区,以及东兴市
二类
1840
18.6
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城区
三类
1690
17
各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
据悉,目前,广西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三档,分别是一类地区1810元、二类地区1580元和三类地区1430元。该标准自2020年3月开始执行。
本次调整之后,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990元,比调整前涨月最低工资标准普遍增加了180元;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840元,比调整前涨了260元;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1690元,比调整前涨了260元。
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最低工资标准有哪些形式?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加班费吗?
不包括。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月最低工资标准普遍增加: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来源:广西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