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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元旦节快乐
喜迎元旦 新年大吉
今天迎来2023年。新年新气象!
元月伊始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延续,一批新规新政开始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延续,
将影响你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延续我的生活
北京
12345新规范将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北京市地方标准《12345市民服务热线服务与管理规范》近日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布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延续,新规范将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12345市民服务热线每周7×24小时受理诉求,解决老百姓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1、水电气热等基本民生保障诉求,应2小时内派单2、首接单位应牵头协调,办理时可“吹哨报到”3、一般诉求应在7个自然日内反馈,复杂疑难诉求应在15个自然日内反馈4、疑难重点、区域交叉、权属不清诉求将现场核实诉求并划分责任5、考评结果可与政府绩效考核、行业监管、党建评价“挂钩”,接诉即办!北京12345真正为群众办实事!超赞!
2023年1月1日起,北京职工医保门诊报销不再设封顶线
自2023年1月1日起,北京不再设置职工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以下报销比例不变;2万元以上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报销80%(含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上不封顶。
2023年1月1日起,体彩四款游戏止售、开奖时间延后一小时
2023年1月1日(第23001期)起,体彩超级大乐透、7星彩、排列3、排列5游戏的销售截止时间将延后至每晚21:00,开奖时间将延后至不同游戏相应开奖日当晚21:25。体彩上述四款游戏止售、开奖延后一小时,将为购彩者带来更加便利的购彩体验。
日前,体彩公布了2023年开奖信息发布渠道,购彩者可通过以下不同渠道获得大乐透、7星彩、排列3、排列5游戏的开奖信息。
一是电视平台:CCTV-6电影频道,播出时间为23:00;
二是广播平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播出时间约为22:00;
三是网站:中国体彩网、竞彩网、新浪网、中国网,直播时间为21:25;
四是手机客户端:中国体育彩票APP、“人民网+”APP、中国体育彩票微信小程序,直播时间为21:25;
五是报纸:《中国体育报》《中国体彩报》。
提醒以往习惯定时收看开奖信息的购彩者,2023年1月1日起,体彩开奖信息也将延后一小时公布,切莫守错点儿了。
北京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最新政策:2023年1月1日以后,北京市海淀、朝阳区、通州区、昌平区、顺义区、亦庄、大兴,均改为区建委审批
2023年1月1日以后,北京市海淀、朝阳区、通州区、昌平区、顺义区、亦庄、大兴,均改为区建委审批,走承诺制,当天下证;注意️承诺制审批的会在审批后3个月内进行复查。
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2023.01.01 实施
11月25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针对数字经济发展的“三要素”,即数字基础设施、数据资源和信息技术,条例规定了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等的建设要求,规定了数据汇聚、利用、开放、交易等规则。针对数字经济发展的“两条路”,即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条例规定了数字产业化的技术、产业方向和企业发展目标,列举了数字化转型提升的产业领域及推动措施,还专章规定了具有北京特色的智慧城市建设,并对强化数字安全、弥合“信息鸿沟”等进行了制度设计。
北京:2023年1月1日起可直接申请施工二级资质
12月7日,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重点内容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
我委核发的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1月1日起,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2023年1月14日,北京2023年高考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举行
北京2023年高考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23年1月14日举行。北京教育考试院提示,考生考前7天开始按要求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并于1月13日12时前24小时内完成一次抗原或核酸检测。
考试院介绍,考生应于1月9日9时开始在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仔细阅读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考场号、考试科目及考生应试守则等,按时参加考试。
2023年1月8日,北京高考第一次小语种听力考试进行
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通知,本市高考第一次小语种听力考试于2023年1月8日进行。考生应于1月7日12时前24小时内完成一次抗原或核酸检测。
考试院介绍,本市高考小语种听力考试实行一年两考。第一次考试于2023年1月8日进行,第二次考试于6月8日进行。听力考试满分30分,取两次听力考试的最高成绩与其他部分试题成绩一同组成高考外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考生应于1月7日12时前24小时内完成一次抗原或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以及健康承诺书于1月7日12时前按要求交学校(报名单位)。
全国
2023年1月8日起,实施“乙类乙管”!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2023年1月1日起,跨省异地就医可以直接结算!
近日,医保局、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该政策的出台,目的是解决人民群众突出关切的异地就医难问题,进一步完善医保制度,坚持制度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该政策将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
2023年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2023年1月日起限制个人一年内出售二手车数量
商务部等17部门发布的《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提出,限制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出售三辆及以上持有时间少于一年的二手车。具体内容为:自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公安机关、税务部门共享核查信息,税务部门充分运用共享信息,为有关企业开具发票提供信息支撑。
1月1日施行!军人军属优先优待,铁路出行新规发布
经过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近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其中明确军人军属在购票、乘车等方面享受优先优待。
第十五条规定,持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残疾人员证的人员,凭证可以购买优待票。第二十一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规定,为现役军人、残疾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病故军人的遗属,消防救援人员,以及与其随同出行的家属,提供优先购票、优先乘车等服务
交通出行是人们日常行为,给予军人军属优先优待。让尊崇可知可见可感,真切体会来自全社会的关心关爱,有利于提高军人军属的幸福感获得感、随着春节临近、目前已可购***运车票、相信今年春运期间很多战友就可以按照新规享受优先优待啦为这样的规定和举措点赞!
《铁路旅客运输规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儿童购票有变化
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规定:实行车票实名制情况下,儿童旅客以年龄划分优惠标准。随同成年人乘车的儿童,年满6周岁且未满14周岁的应当购买儿童优惠票;年满14周岁,应购买全价票。每一名持票成年人旅客可免费携带一名未满6周岁且不单独占用席位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时,超过人数应购买儿童优惠票。儿童年龄按乘车日期计算。
此外,新版《铁路旅客运输规程》进一步加大了对弱势群体的服务倾斜:允许视力残疾旅客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铁路运输企业要为老幼病残孕旅客等提供优先购票、优先乘车等服务,为老年人和其他需要帮助的旅客提供必要的人工服务。
2023年1月8日起,乘客出入客运场站、乘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测温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44号),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优化调整了交通运输领域有关疫情防控措施。2023年1月8日起,乘客出入客运场站、乘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测温。
2023年1月8日起,出国旅游、访友申请普通护照恢复审批
国家***管理局自2023年1月8日起优化***管理政策措施。
一、有序恢复受理审批中国公民因出国旅游、访友申请普通护照,恢复办理内地居民旅游、商务赴港签注。
二、恢复受理审批外国人申请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停留证件签发、换发、补发,居留证件签发、延期、换发、补发。申请人确有紧急需求的,可循加急程序办理。
三、恢复口岸签证签发,恢复执行24/72/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依法签发临时入境许可。
四、恢复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恢复签发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
五、逐步恢复陆路口岸(通道)客运通关,有序恢复陆路口岸、边民通道旅客、边民出入境,边民通道按照有关规定恢复开通,依法实施出入境边防检查。
六、恢复毗邻港澳口岸边检快捷通道,持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等符合条件的出入境人员可经边检快捷通道通关。
七、逐步恢复水运口岸客运通关,允许符合条件的水运口岸恢复客运班轮旅客出入境,试点恢复国际邮轮旅客出入境,依法签发登轮、搭靠证件,对符合入境条件的外国籍船员依法签发临时入境许可。取消“不登陆、不登轮、不搭靠”管理措施。
八、继续运行空港口岸重点货运航班“绿色通道”、陆路口岸和边境检查站重点物资车辆“快速通道”、水运口岸“边检登轮码”网上自助办理等便利措施。
2023年1月8日起,逐步恢复受理中外航空公司国际客运包机申请
民航局官网发布《关于恢复国际客运航班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起,不再对国际客运航班实施“五个一”和“一国一策”等调控措施,中外航空公司按照双边运输协定安排运营定期客运航班。
《通知》称,逐步恢复受理中外航空公司国际客运包机申请,2023年夏秋航季完全恢复至疫情前流程及要求;按照疫情前流程恢复受理入境公务机申请。
2023年1月8日起,取消入境人员全员核酸检测
海关总署发布:
一、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入境人员全员核酸检测,所有入境人员均需向海关申报入境前48小时内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海关对健康申报正常且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的入境人员,放行进入社会面;对健康申报异常或出现发热等症状的入境人员,根据排查情况实施分类处置。
二、相关省(自治区)按程序分类推动边境口岸有序稳妥恢复开通货、客运。
三、自2023年1月8日起,取消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物品口岸环节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的核酸监测检测等措施。
2023年1月1日起,我国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
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2023年将调整部分商品的进出口关税。
为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2023年1月1日起,我国将对1020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
2023年1月1日起,根据国内产业发展和供需情况变化,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范围内,提高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其中,对栗子、甘草及其制品、大型轮胎、甘蔗收获机等取消进口暂定税率,恢复实施最惠国税率;为促进相关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高铝和铝合金出口关税。
2023年7月1日起,我国还将对62项信息技术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第八步降税。调整后我国关税总水平将从7.4%降至7.3%。
实施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申请电子申报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申请人提交的国家药监局审评审批药品注册申请以及审评过程中补充资料等,调整为以电子形式提交申报资料,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申报资料。现有工作程序不变。
举报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最高奖20万元
《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明确把针对所有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举报纳入奖励范围,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规定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同时将奖励金额上限由10万元提升至20万元,并设置了最低200元的奖励金额下限,充分发挥奖励激励作用。
国家对***品和***实行进出口准许证管理
2022年12月22日,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品和***进出口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以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品和***进出口管理,促进***品和***跨境贸易便利化和规范化。《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国家对***品和***实行进出口准许证管理。进口、出口***品和***应当取得国家药监局颁发的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进口***品和***无需办理进口药品通关单。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6:药品零售配送质量管理》正式施行
2022年11月30日,国家药监局发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6:药品零售配送质量管理》(以下简称《附录6》),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附录6》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制定药品配送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药品配送质量评审管理制度,提出配送药品包装、配送过程操作要求等,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将委托配送活动纳入本企业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实现药品配送全过程质量可控、可追溯。
《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正式施行
2022年9月9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药品监管部门在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下更好地开展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管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起,药品监管部门可以按照风险将医疗器械企业划分为四个监管级别,对不同监管级别的企业实施相应监管措施。对于长期以来监管信用状况较好的企业,可以酌情下调监管级别;对于跨区域委托生产的医疗器械注册人,仅进行受托生产的受托生产企业,以及异地增设库房的经营企业等,应当酌情上调监管级别。
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质量管理规范正式施行
2022年11月1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质量管理》(以下简称《附录》),规范专门提供医疗器械运输、贮存服务的企业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器械在运输、贮存环节的质量安全,促进医疗器械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附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除基本功能软件外 手机预装App均须可卸载
《关于进一步规范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行为的通告》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提出生产企业应确保移动智能终端中除基本功能软件外的预置应用软件均可卸载,并提供安全便捷的卸载方式供用户选择。
2023年起取消就业报到证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了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表示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通知》要求,着力加强青年就业帮扶。强化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失业管理服务责任,允许到本地就业创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毕业生及失业青年进行求职登记、失业登记。鼓励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加项目研究的,视同基层工作经历。
2023 年1月1日实施《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单独划定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执业药师、通信 (初、中级)、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中、高级)、社会工作者(初、中、高级)经济(初、中、高级)、卫生 (初、中级)、审计(初、中、高级)、统计(初、中、高级)、银行业专业人员(初、中级)、翻译专业资格(二、三级)等 10 项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自治区、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尔自治区南疆四地州、甘肃临夏州、四川凉山州、乐山市峨边县、马边县及金口河区单独划线。出版(初、中级)职业资格考试针对从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工作的人员单独划线。
我国新修订的体育法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体育法》明确国家实施全民健身战略,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公民参加健身活动;将青少年和学校体育置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明确要求学校必须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保障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不少于一小时体育锻炼;明确了国家发展体育产业的基本立场和具体措施,在总则中规定国家支持体育产业发展;明确国家建立体育仲裁制度,及时、公正解决体育***等。
2023年1月1日起,《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施行
2023年1月1日起,《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施行。据中国新闻网,国家发改委介绍,新版《鼓励目录》主要变化有:一是持续鼓励外资投向制造业,二是持续引导外资投向生产***业,三是持续优化利用外资区域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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